炒股就看,因未有限权威,妥善投资专业,保管及时,私募收警示函全面,基金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信息 来源: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兆泽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披露决定 深圳市兆泽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材料存在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部分投资者的等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材料等情形。圳市兆泽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的利丰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管理公司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因未有限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妥善投资持续加强业务管理,保管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2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