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网信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办发布促进个人信息跨境安全、人信自由流动,息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境标见稿国家网信办起草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准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规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定征进入首页主菜单的求意“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ujuju@cac.gov.cn。网信 3.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办发布邮编:100048,人信并在信封上注明“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息出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境标见稿 准合(总台央视记者 张岗) 准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