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修订积分落户新规,首次提出“长三角”4地社保缴纳年限可累计计算

时尚 2025-07-08 03:32:08 93799

原标题:南京修订积分落户新规 首次提出“长三角”4地社保缴纳年限可累计计算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仲茜 记者 宋薇萍)7月20日,长三角上证报记者从南京市人民政府了解到,南京纳年南京市政府修订并印发了最新的修订新规限《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在南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积分计算非南京户籍人员,如有意向落户者可按最新规定条件,落户累计通过积分方式落户。首次其中,提出新《办法》首次提出,地社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保缴,均可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长三角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南京纳年即符合落户条件。修订新规限《办法》将于8月20日起施行。积分计算

《办法》指出,落户累计在南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首次非南京户籍人员,如有意向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首先应同时具备三大条件,即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而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办法》首次提出,凡是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都能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对于意向者在居住年限互认地居住的年限,南京同样予以累计互认并赋分。

《办法》还明确提出了“加分指标”,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服兵役、房屋、婚姻、纳税情况等。其中根据房屋性质和面积,最高可加90分,在南京有两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特别要提到的是,南京将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情况,列入加分指标。

《办法》规定,意向落户者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不具备该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以上条件均不符合者,可在意向者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以落户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其余情况下,可按公安部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意向者获得南京落户资格后,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据悉,该办法施行后,2021年7月27日颁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本文地址:http://bbs.app-ng28sports.com/html/017d22899754.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连续两日新增破千!北京开始启用轻症方舱

北京朝阳多个区域划定高、中风险区

江苏第三批药品集采,纳入独家品种,联动集采最低价,锁定报价最低的20%采购量......

Palantir Technologies跌超9% Q3营收增速降至上市以来最低水平

最屈辱的物企并购案

用中国创新服务全球,在华外资战略再升级

仿制药大佬梯瓦与国药控股签订有关中国商业化的战略合作协议

银行理财也赶时髦:专属理财、积分活动加入“双十一”营销大军

友情链接